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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8年工会节日慰问品票选结果公布及相关意见的回复

2018-04-13

各位老师:

为更好地关爱广大在编在岗教职工会员,为教职工办好事做实事,强化学校对教职工的人文关怀,学校工会将为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送上节日祝福。根据天津市总工会印发津工通〔2017〕67号《天津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定,工会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的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包括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严禁发放现金和各种购物卡。

为贯彻以教职工需求为导向,以基层单位意见为指引,主动服务教职工的工作理念,校工会于4月5日至10日通过微信平台面向全校教职工会员开展全年慰问品种类的意见征询,以期能使节日慰问品最大程度地符合大多数在编在岗教职工会员的需求。最终共有1338人参与投票,票选出最受大家欢迎的10个品种的慰问品作为2018年工会经费节日慰问品发放的内容,现将票选结果予以公布,按得票多少为序分别是:食用油、南北干货、坚果组合、健康食品、杂粮组合、被子类、米、洗涤用品、洗护用品、面。得票详细情况请见文末图片。

票选过程中也有不少会员留下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提出的意见与建议汇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