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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2011-12-16

各部门工会:

本次“送温暖”活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理念,根据我校党政有关领导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的指示精神,学校决定对全校困难教职工进行送温暖慰问活动。此次活动实行校、院两级共同帮扶的原则,思想到位、感情到位、工作到位,真正把温暖送到了困难教职工心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温暖”对象:

1、患重病的教职工会员。

2、会员直系亲属长期患重病而给家庭造成严重生活困难的。

3、遭受天灾人祸等重大不幸而给会员家庭造成生活困难的。

4、其他困难教职工会员。

二、申报程序:

1、困难教职工填写《困难教职工调查表》,并向所在单位基层工会提出书面申请。

2、基层工会福利生活委员会集体讨论选出不超过本单位人数1%的困难教职工上报到校工会。

3、校工会组织福利生活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评议,确定“送温暖”困难教职工。

三、报送时间:

请各部门工会将《困难教职工调查表》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后12月19交到校工会。

四、慰问形式:

1. 特别困难的教职工由校领导带队进行慰问。

2. 一般困难的教职工由校工会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

3. 各基层工会对其他困难教职工进行慰问。

五、注意事项:

1、各部门工会要严格把关,所报情况要真实、准确、典型。

2、各部门工会上报的困难教职工名额按教职工总数的1%掌握(退休困难教职工名额按退休总数的1%掌握,重点是包保孤老户、特困户)。

3、考虑今年调整慰问金额度,校工会将组织福利生活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评议困难教职工情况,根据困难教职工实际状况,确定“送温暖”困难教职工。

望各部门工会主席、教职工集体生活福利委员会委员认真贯彻落实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工作,为构建和谐的校园,营造欢乐祥和的氛围,做好此项工作。

联系人:王钢 联系电话:27404891

校工会

2011年12月14日

附:《困难教职工调查表》

《天津大学2011年送温暖活动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