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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发文

天津大学关于广泛开展院级“教工之家”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5-12-09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职工之家工作 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意见》(总工发〔2010〕29号)等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工会、教代会工作水平,提高教职工的幸福指数,建设和谐向上的“家文化”,校工会将大力推进院级“教工之家”建设,以新校区搬迁和老校区办公用房调整为契机,充分利用建筑和人文有利条件,广泛开展“教工之家”建设。通过“教工之家”建设,进一步强化人文关怀,使之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教职工信赖的教工之家,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现结合我校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创建目的

开展创建“教工之家”活动,是全面贯彻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学校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发挥、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有效载体;是进一步增强工会组织活力、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的重要途径。

二、总体要求

开展“教工之家”活动,要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坚持党建带动,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党政工共建院级“教工之家”,建立激励机制,推动建家工作在内涵上不断加深,在形式和方法上有所创新,在机制上更加规范,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团结引导广大教职工为学校改革、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基本原则

1.共建原则。坚持“党建带工建”,切实发挥院级党组织的作用,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行政积极支持、工会具体实施、教职工热情参与的党政工齐抓共建新格局。

2.创新原则。“教工之家”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不断赋予新内容,拓展新领域,注入新活力。

3.服务原则。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强化服务意识,以服务大局、服务教职工为目标,通过 “教工之家”建设,凝聚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促进学校和谐发展。

四、工作机制

1.提升意识,建立领导小组。建设好“教工之家”是工会组织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具体实践,“教工之家”是基层党委和工会关心关爱教职工的平台和载体,有利于教职工成长进步,有利于团结群众,有利于事业发展。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起“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执行”的格局,成立院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教工小家”的建设,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规划,切实做好这项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好事、实事。

2.广泛调研,明确建设方案。“教工之家”建设应当以上级工会相关精神为指导,以教职工需求为出发点,以教职工满意为标准,广泛开展学习和调研。调研工作一方面学习兄弟高校和兄弟学院建家的经验和做法,另一方面在本单位开展调查和研究,了解教职工对职工之家的要求和期待。通过广泛调研明确建家思路和方案,丰富建家内涵,努力将“教工之家”建成学习研讨之家、文化活动之家、民主建设之家,最大限度地符合大多数教职工的要求。

3.上下联动,加大经费投入。“职工之家”建设必须有基本的物质保障,各院级党政要重视“职工之家”建设,努力扩大场地,给予人力、财力和物力支持,配备符合实际的硬件设备。规范“职工之家”活动制度,引导教职工充分利用,形成良好的氛围,努力为教职工建设一个或多个喜爱的活动场所。

五、检查验收

各院级工会2016年全年大力开展“教工之家”建设,校工会将于2016年组织各院级工会“教工之家”互学互看,对各院级工会的“教工之家”建设进行检查和验收,对建设优秀的单位将给予经费奖励支持。

附件:天津大学关于广泛开展院级“教工之家”建设的实施意见

天津大学工会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