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3
关于天津大学院级工会特色活动立项的通知
天大工发〔2016〕12 号
各院级工会: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工会工作平衡发展,激发基层工会工作活力, 鼓励基层服务创新,更好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 基层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扩大基层工会活动的覆盖面、影响 面,进一步提高工会组织围绕学校事业发展中心工作,服务学校发展、 服务教职工需求的能力和水平,校工会决定在全校院级工会中开展工 会特色活动立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院级工会立项的特色活动项目要围绕工会职能的履行、围绕学校 和各院级单位的中心工作。遵循紧紧贴合教职工需求,以形式多样、 特色鲜明、参与面广为原则,突出各单位特色,注重活动的群众性、 导向性、实效性,形成一批立意高、有层次、有内涵、高质量的校园 文化品牌活动,搭建相互学习和交流的良好平台,营造校园文化氛围, 推动和谐校园的建设和发展。
二、 立项流程及管理
(一)申报阶段(8 月 23 日—9 月 15 日)
1、各单位应根据本院级工会的特点、专业特色和实际情况,以民 主管理实践活动、文化艺术活动、体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 务活动、凝聚力工程建设等为内容,积极创意,精心设计活动方案。 活动方案力求主题明确、特色鲜明、内容具体,具有创新性、实效性、 可行性。
2、要根据活动实际,列出详细的开支项目,进行经费预算,立项 分为一二三等,经费支持为活动覆盖人数人均 20-50 元。
3、原则上每个部门工会可申报立项 1-2 项。
4、填写《院级工会特色活动立项申报表》,电子文档请于 9 月 15 日前传至 gh@tju.edu.cn;同时,纸质文档一式二份交至校工会。
(二)审批阶段(9 月中旬到下旬)
1.校工会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活动项目的创新性、实效性和可行性 等方面进行论证和评定;
2.公布院级工会特色活动立项名单。
3.根据申报的特色立项情况,确定经费支持额度。
(三)实施阶段(9 月—11 月)
1. 院级工会精心策划,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积极开展活动, 努力达到预期效果。
2.院级工会应充分利用海报和网络等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及时对 活动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及时报送有关活动信息,营造良好氛围。 校工会将派人观摩活动开展情况。
3.实施过程中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工会经费使用范畴来进行,活动 结束后及时到校工会报销。
(四)总结阶段(12 月)
活动结束后,项目负责人请于 12 月 20 日前提交《院级工会特色 活动总结表》,另附 1500 字左右活动总结材料(含相关图片或音像材 料)。纸质文档交至校工会,电子文档传至 gh@tju.edu.cn;校工会 将结合总结材料对活动项目进行考核验收。
附件 1:《天津大学工会特色活动立项申报表》
附件 2:《天津大学院级工会特色活动总结表》 天津大学工会 2016 年 8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