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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on letter

工会发文

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2016-11-03

各院级工会: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工会“三服务一加强”工作落实,推动服务教职工的工作深入开展,通过发挥制度保障主渠道作用和对困难教职工实施精准帮扶,把党政以及工会组织的关怀温暖送到教职工的心坎上,确保广大教职工度过一个温暖和谐、快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同时根据上级工会与我校党政工作部署,学校决定开展以“精准帮扶送温暖,凝心聚力促发展”为主题的送温暖慰问活动。此次活动实行校、院两级共同帮扶的原则,真正把温暖送到困难教职工心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温暖”对象:

1、患重病的教职工会员。

2、教职工会员直系亲属长期患重病而给家庭造成严重生活困难的。

3、因灾致困的教职工会员。

4、其他特殊困难教职工会员。

二、申报程序:

1、困难教职工会员填写《天津大学“送温暖”个人情况调查表》,并向所在院级工会提出书面申请。

2、院级工会集体讨论评出不超过本单位人数1%的困难教职工上报到校工会。

3、校工会组织福利生活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评议,确定“送温暖”困难教职工会员名单以及慰问等级和符合标准的实际慰问额度。

三、报送时间:

请各院级工会将《天津大学“送温暖”个人情况调查表》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2月20日前交至校工会(卫津路校区交至三村五号楼201;北洋园校区交至1895行政楼B318室)。

四、慰问形式:

1、特别困难的教职工由校领导带队进行慰问。

2、一般困难的教职工由校工会发放慰问金。

3、各院级工会对其他困难教职工进行慰问。

五、注意事项:

1、各院级工会所报情况要真实、准确、典型。

2、各院级工会上报的困难教职工名额原则上按教职工总数的1%掌握。

3、请上报名额超过1名的院级工会,在加盖学院公章的《天津大学“送温暖”个人情况调查表》上排序。

4、校工会将依据今年的慰问金额度,组织福利生活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评议困难教职工情况,根据困难教职工实际状况,确定“送温暖”困难教职工。

望各院级工会、教职工集体生活福利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工作,为构建和谐的校园,营造欢乐祥和的氛围,做好此项工作。

附件:《天津大学“送温暖”个人情况调查表》

天津大学工会

2016年11月30日

(联系人:苏红;联系电话:27404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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