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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天津大学为教职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告知书

2016-06-28

为更好地关爱教职工,学校从今年开始为广大教职员工(学校负担医疗保险费用的全职在编在岗职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您可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医疗保障以及意外住院现金补贴等保障。该保险期限自2016年5月6日零时起开始生效至2017年5月5日24时止。保单号:PC03290468239890(团体意外定寿)。

一、保障方案

险种

保障内容

保额

保障简要介绍

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身故

10万

被保险员工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身故

意外残疾

被保险员工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残疾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意外医疗

2万元

因意外伤害事故引起的医疗费用,100元免赔,100%赔付

意外住院津贴保险

意外住院

津贴

100元/天

因意外伤害事故引起住院医疗的,每日补贴100元

二、保险责任简述

1.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本保险有效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事故,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被保险人按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之后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意外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本保险有效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伤残的,依据《平安附加残疾保障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D款)条款》(平保养发[2013]205号,2013年11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标准中评定的伤残等级给予相应标准的理赔。

3.意外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每次因遭受意外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的,就其该次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100元)后,按100%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4.住院日额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该事故经医院确诊必须住院治疗的,按其合理住院日数乘以100元给付意外住院医疗现金补贴。

注:

(1)各险种保险责任详细描述请以协议描述为准。

(2)各险种条款详细内容请参见网址:

http://annuity.pingan.com/baoxianchanpinmulu_more.shtml

三、理赔方式及理赔申请时限:

(一)理赔方式:

1、手机APP自助理赔。手机下载中国平安“好福利”APP, 用个人真实信息注册,由于涉及保障内容请务必实名注册,在“我的”信息里处会显示您已加入“天津大学”企业。如已注册且未显示天津大学企业用户的,可在“加入企业”位置输入:PA03TJDX00974天津大学企业码。在“首页-服务-自助理赔”可申请理赔。

2、到马场道59号增1号平安大厦B座14层平安养老险营业厅递交材料申请理赔。

注:自助理赔申请成功后可由保险公司定期到校内收取理赔申请相关材料原件。

(二)理赔申请时限

一般情况下建议被保险人发生事故后应尽早申请。

校工会

2016年5月6日

天津大学工会微信公众号

附件:

中国平安天津分公司联系人——

黄立军(销售总监)18622683489

韩 赓(项目经理)13011320910

崔骏文(项目经理)15802270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