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04
各学院,
学校各直属单位,
各部门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能建设,激发和调动广大青年管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优秀的管理人才脱颖而出,同时,也更好地为青年管理干部展示才华、成长成才搭建平台,切实加强我校青年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校工会将举办“天津大学第四届青年管理干部基本功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及对象
1. 各院级单位(不含机关)参赛干部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所有参赛者年龄均以身份证出生年月日为准。
2. 科级以下(含科级)专职从事党政管理工作的干部,均可报名参加青年管理干部基本功竞赛。
3. 凡在历届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和已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青年管理干部不再参加本届比赛。
4.校机关青年管理干部参加机关竞赛,不参加此次院际竞赛选拔。
二、竞赛内容
竞赛活动主要考察青年管理干部在工作中掌握政策、运用法规、处理事务、分析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竞赛内容主要包括:党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政策法规、职业道德规范、时事政治、公文写作、案例分析、文字处理、现代化办公技术等涉及高校党务和行政工作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
本届竞赛活动采用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答辩分主题演讲和现场答题,其中主题演讲占80分,现场答辩占20分。演讲时间规定为6分钟,现场答题为1分钟。主题演讲部分由参赛青年管理干部从事先给出的若干题目中选择一道题,根据要求进行现场演讲,主题演讲题目提前下发。现场答辩部分由参赛青年管理干部现场抽取一道题目,现场做答,题目内容为高校党政工作过程中的情景模拟。面试答辩后评委进行1分钟的现场点评。
面试答辩要求:用普通话回答问题;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条理清楚;观点正确,论点、论据有力,语言生动流畅;配以生动、直观、明晰的PPT展示。
三、竞赛规则
1、青年管理干部基本功竞赛基层分单位初赛和学校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各基层单位组织本单位青年管理干部基本功初赛,选拔出优秀青年管理干部参加学校决赛。
2、每个单位(不含机关)限报1人,请各单位认真推选参赛青年管理干部。
3、青年管理干部基本功参赛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16年5月17日前上报校工会。
4、青年管理干部基本功竞赛时间为6月中旬,参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青年管理干部基本功竞赛顺序按会前抽签顺序确定,参赛教师在竞赛开始前10分钟到场。
6、本届竞赛评委会由校院两级党政处级领导组成,竞赛总成绩100分,面试答辩设评委点评环节。
四、竞赛奖励办法
学校将按照天津市分配名额推荐竞赛中表现突出的青年管理干部参加“天津市第十三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获得一二等奖的选手可申报天津大学青年教工先锋岗,获得一等奖第一名选手,将被推荐申报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
五、竞赛活动的组织机构
本届青年管理干部基本功竞赛设组织委员会。
主任:汪 曣
委员:马春有 马桂秋 肖松山 赵 欣 文莉
有关青年管理干部基本功竞赛的一切活动,均由组委会统一领导。
竞赛办公室联系人:程超超 电话:27403570
天津大学工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