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9
各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广大妇女立足岗位建功立业,推动广大妇女在天津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主动作为,不断开创美丽天津建设新局面,天津市妇联、市文明办、市总工会联合开展“点赞最美女性”活动。根据市妇联、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关于在全市广泛开展“点赞最美女性”活动的通知》津妇发〔2016〕6号文件及天津市教委关于开展推选“天津市最美女教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开展推选“天津市最美女教师”的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推荐“最美女教师”活动,旨在发掘宣传广大教师中的优秀女性,在全校、全区、全市营造尊师重教、无私奉献、尊老爱亲、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同时充分发挥女性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领广大女教师传递人间爱、展现真善美、积聚正能量。表彰广大教师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女性道德典型,彰显巾帼之美,激扬巾帼之志,凝聚巾帼之力,唱响巾帼之歌,为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道德支撑。
二、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范围:在我校教育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立得住、过得硬、叫得响的优秀女教师。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不纳入推荐范围。
(二)推荐条件:
1.政治思想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
2.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模范事迹具有感染力,有较强的榜样引领作用。
3.在教育教学工作中锐意进取、业务精良、教书育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学校的发展建设中奋力拼搏、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评价好。
4.有高尚的社会公德,积极弘扬家庭美德,敢于抵制不正之风,自觉维护社会主义安定团结,坚决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
三、推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发动,本着择优原则,积极推荐本单位事迹突出、生动感人、社会影响大的优秀女性参选,特别要着重考虑工作在基层和一线的人选。
(二)广泛动员,严格把关。各推荐单位要按照评选条件,对拟推荐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并征求同级党委、纪检和计生等部门的意见,综合审定、严格把关。
(三)各单位可推荐1名最美女教师候选人,5月20日下班前,将推荐候选人的200字事迹简介通过办公网报至校工会。
校工会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