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6
根据《天津市教育工会关于救助高校系统患大病和生活困难教职工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对申请该项救助的我校2名患大病教职工和1名生活困难教职工的情况予以公示,出于保护教职工隐私原因,此次只公示申请救助教职工所在单位及个人情况,不公示姓名。
1、天津大学建筑设计总院教职工1人因患尿毒症,个人支付医疗费250025.56元,符合天津市教育工会救助高校系统患大病教职工的救助对象要求。
2、天津大学建筑设计总院教职工1人因患POEMS综合征,个人支付医疗费204402.04元,符合天津市教育工会救助高校系统患大病教职工的救助对象要求。
3、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职工1人因配偶患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个人支付医疗费346643.28元,且家中有2个幼儿待抚养,符合天津市教育工会救助高校系统生活困难教职工的救助对象要求。
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校工会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6-28日
联系人:苏红;联系电话:27404891
电子邮箱:gh@tju.edu.cn
天津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