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9
各部门工会:
根据天津市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2014年度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津工通〔2015〕3号)和市教育工会通知精神,校工会近期组织开展推荐评选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按时完成推荐、公示、评审及申报等项工作,推选出业绩显著、群众公认、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一步推动我校群众性建功立业活动的开展,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4年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及其教职工,以及加入我校工会组织的各类务工人员。根据工会系统荣誉体系建设原则,未加入工会组织的个人以及聘任的外籍人士不参加五一劳动奖章评选。
二、评选原则与条件
1.符合《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评选(暂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2.已办理离退休手续6个月以上的人员不参加评选,建制不足一年的单位不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
3.已当选过同类级别荣誉称号的市级先进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不再作为评选对象,同类级别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4. 各单位推荐的候选集体和个人必须具有一定的荣誉基础,一般应受到过校级以上级别的表彰或获得校级以上级别的荣誉称号;
5. 优先从获得过天津市教育工会系统“教工先锋号”先进集体中推选工人先锋号候选集体,优先从获得过天津市教育工会系统“教工先锋岗”先进个人中推选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
6.“集体”是指校机关部、处、室,学院学科系、教研室、科研中心、教学科研创新团队,以及直属单位的班组、科室等一线的基层工作单位。
三、推荐名额
市教育工会分配给我校2014年度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名额为5名,天津市工人先锋号一个。
请各基层工会依据会员数,择优向学校推荐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根据评选条件要求自荐参评天津市工人先锋号;每个单位限报集体与个人各一个名额。
四、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1.根据文件规定和评选程序要求,推荐评选工作要自下而上,发扬民主,注重业绩,确保质量。经基层单位推荐,学校教代会执委会集体讨论,投票评选,在学校办公网进行公示,报上级工会审批。
2.时间安排
⑴ 3月10日12时前,由单位进行推荐,经院级单位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向本单位教职工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事迹材料报校工会,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
⑵ 3月10日下午14:00,在教职工文化活动中心会议室召开校教代会执委会工作会议,由申报单位介绍申报集体及个人的先进事迹,集中讨论评审,投票表决,产生推荐候选名单,并在办公网进行公示;
⑶ 3月12日,将评选推荐名单上报校党委,经同意后上报市教育工会;
⑷ “五一”节期间,组织获奖先进集体和个人参加天津市总工会召开的表彰大会。
五、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和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民主推荐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各级党政工要协调一致开展工作,把评选活动当成教职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切实评选出业绩显著、群众公认、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通过开展评选活动,激励广大教职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争创佳绩,争做贡献,争当模范,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基层工会要认真做好评选的各项具体工作,依照推荐评选程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要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推选。适时召开基层教代会,组织民主推荐,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面向教学科研一线,以教师和职工为评选主体,兼顾各方面的代表,还要保证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职工、女教职工及少数民族候选人。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于群众举报者,要认真进行考察核实,公示无异议之后再上报。
3.加强评选过程中的宣传工作,把评选过程作为宣传过程,进一步营造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大张旗鼓地宣传教职工的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在评选过程中,要大力宣传我校教职工爱岗敬业、开拓进取、无私奉献、争创一流的崇高精神,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岗位上创造出的新业绩。通过开展评先活动,宣传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和鼓舞全校教职工为我校的科学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4.撰写先进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业绩,注重运用数字和事例表述,要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⑴ 叙述要清楚,语言要流畅,层次要分明,具有一定的条理性和逻辑性,能够全面反映候选人与候选集体的工作业绩。各部门工会要对本单位上报的先进事迹材料严格把关,高度负责,确保质量。⑵ 认真撰写先进事迹材料,撰写并提交约8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仅限于表述2014年度取得的主要工作业绩。⑶ 候选集体与个人公示无异议后,基层工会负责填写报送审批表及登记表(另发),包括纸质(A4纸)与电子版(Word格式),并需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公章。⑷ 获得学校推荐天津市工人先锋号的候选集体,在校内公示期间,须提供一张近期在工作场所拍摄的电子版集体合影照片(2GB ,JPG格式),从公文网报送校工会。
附件:关于推荐评选2014年度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天津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