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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发文

天津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冬季送温暖及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慰问活动的通知

2017-11-21

各院级工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天津市委和全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同时根据市总工会与我校党政工作部署,校工会决定开展以 “贯彻落实十九大,精准帮扶送温暖,凝心聚力奔小康”为主题的冬季送温暖及“两节”慰

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天津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把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会工作的奋斗目标,把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会工作的着力点,把职工群众的小事当做工会工作的大事,坚持面向基层、面向普通、面向弱势、面向急难要求,进一步深化工会改革创新,进一步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进一步加大送温暖和帮扶力度,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工会组织的关怀送到职工的心坎上,确保广大职工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季和祥和的“两节”,使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 工作内容:

校工会根据天津市总工会《关于开展 2017 年冬季送温暖及 2018 年元旦春节慰问活动困难职工调查摸底的通知》

(津工通〔2017〕83 号)要求,在对教职工普遍慰问的同时,重点做好对以下人员的慰问工作:

1、患重病的在职教职工会员。

2、在职教职工会员直系亲属长期患重病而给家庭造成

严重生活困难的。

3、因灾致困的在职教职工会员。

4、其他特殊困难在职教职工会员。

5、元旦、春节期间(寒假期间)校工会慰问坚持工作在一线岗位上的教职工。

三、申报程序:

1、困难教职工会员填写《天津大学“送温暖”个人情况调查表》,并向所在院级工会提出书面申请。

2、院级工会经集体讨论将符合本通知要求,确实家庭生活困难教职工的情况调查表报至校工会。

3、校工会组织教代会集体生活福利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评议,确定“送温暖”困难教职工会员名单以及慰问等级和符合标准的实际慰问额度。

四、报送时间:

请各院级工会将《天津大学“送温暖”个人情况调查表》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后于 12 月 18 日 12:00 前交至校工会(北洋园校区 1895 行政楼 B318 室,卫津路校区教职工文化活动中心门卫室) 。

五、慰问形式:

1、特别困难的教职工由校领导带队进行慰问。

2、一般困难的教职工由校工会发放慰问金。

3、各院级工会对其他困难教职工进行慰问。

六、注意事项:

1、各院级工会所报情况要真实、准确、典型。

2、请上报名额超过 1 名的院级工会,根据教职工困难情况在加盖学院公章的《天津大学“送温暖”个人情况调查表》上排序。

3、校工会将依据今年的慰问金额度,组织教代会集体生活福利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评议困难教职工情况,根据困难教职工实际状况,确定“送温暖”困难教职工。.